第5章 证券的分类

本章速览:作者反对按名称机械地把证券分成债券、优先股、普通股三类,因为真实世界里充满了名不副实的混合工具。更有用的分类方法,应建立在购买者实际面对的风险—收益特征之上。

要点

论证脉络

本章先回顾传统分类法的法律基础:债权人与股东的地位不同,固定要求权与剩余索取权不同。但作者马上指出,这种区分一旦进入投资实践,就会失真。

随后,他逐项展示现实世界中的“混合型证券”如何瓦解旧框架:有的债券带强烈普通股特征,有的优先股在价格极低时其实更像普通股,有的工具甚至名称本身就带误导性。

因此,作者把焦点从“名称”转向“表现”。一项证券究竟属于固定价值、投机性高级证券还是普通股型工具,要看它实际带来怎样的安全性、上行空间和下行暴露。

阅读提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