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 固定价值类投资的选择

本章速览:本章进入固定价值类证券(主要是高等级债券与少数真正投资型优先股)的挑选原则。作者明确提出:债券之所以值得买,不是因为它叫债券、也不是因为有抵押,而是因为发行人具备穿越困难时期履约的能力。

要点

论证脉络

作者先重新界定固定价值投资:投资者为了有限收益,放弃了普通股式的上行空间,因此必须换回具体、可验证的安全保障,而不是模糊的“契约优先权”。

随后,他集中批评“抵押迷信”。无论铁路、工厂还是旅馆,一旦企业经营失败,抵押物的实际可回收价值往往同步塌缩,而法律程序的拖延还会把投资者拖入长期折磨。

基于这一点,本章推出一条很不讨喜但很务实的结论:先挑强公司,再在其债务中比较收益;如果一家公司的低级债已经不安全,那么它的高级债也难称理想投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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